2022年上半年泸州市泸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2年上半年泸州市泸县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2022年上半年泸州市泸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2人)》已于2022年4月8日发布,本次泸州泸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2名,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因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非本人原因无法按时获得有关证书原件的,可视情况予以适当延期);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聘考生报考相应岗位的,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1986年4月20日(不含)―2004年4月20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省级公安机关及以上奖励的,或在脱贫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员报考编码2022121006岗位,年龄可放宽至1981年4月20日(不含)―2004年4月20日)。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详见:2022年上半年泸州市泸县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