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3月16日讯:因工作需要,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及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5.因贪污、行贿、受贿、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泄露个人信息等原因受到过相应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成都东部新区官方网站、成都东部新区微信公众号、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微信公众号,前程无忧(51job)、智联招聘等网络招聘平台发布。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11日12:00—3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聘相关事宜,并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相应岗位填报《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2)(1寸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与本人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40008628@qq.com。
邮件标题名称及附件命名方式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岗位名称或部门”。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勿重复投递。
(2)应聘者应对其填写的应聘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综合执法局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招聘期间,综合执法局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者联系,请保持通信畅通。
3.资格初审
(1)综合执法局将组织专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笔试(其中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供真实信息,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文稿岗为公共基础知识+文稿写作(满分100分,其中文稿写作占40分);其他岗位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资格复审
按应聘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录用名额与面试名额1:3的比例通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如果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达不到1:3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名单。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考虑笔试和面试成绩,本着优中选优原则,确定最终录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与考察
(一)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第二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最高进入体检、考察)。
(二)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三甲医院自行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承担。
(三)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征信情况证明,提交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逾期未提交上述证明资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派遣到本单位工作。
(二)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和工作地点
薪酬待遇:应聘人员年薪为8-9万元(含税,含单位、个人缴纳五险一金等);
工作地点:成都东部新区市民中心(后期按照上级部门统一安排)。
七、咨询和监督
(一)报名人员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有关资料,如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由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28-8603361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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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