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6日讯:根据《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内府办发〔2015〕85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内府办发〔2017〕9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对用人单位实施日常监督巡查、相关政策宣传等。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有从事岗位工作所需的资格证书或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汉语言文学、行政管理、法学(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会计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预约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2.资格审核由支队招聘小组负责,主要查验学历证书及招聘公告要求的相关条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等于总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具体面试时间,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三)考察和体检
1.支队招聘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结论,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自费前往内江市纳入公务员体检目录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向支队提交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四)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为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编外工作人员并依法与支队签订劳动合同。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8:30起至1月12日18:0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现场报名者需要预约时间并应如实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和身体健康情况,且不属于因疫情隔离、接受医学观察、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居家隔离未满14天人员,按预约时间来访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如未佩戴口罩或者体温检测异常以及未预约现场报名者不予接待。应聘者可下载《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辅助执法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也可到报名现场填表。须在报名表上真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并粘贴本人近期白底免冠正面彩色1寸证件照片。同时提供应聘岗位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各种证书和证明,包括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以及相关专业技术评审、考试的文件资料等。报名地点: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内江市市中区报社路157号)。
2.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下载《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填写后将电子档报名信息发至邮箱:360383242@qq.com。同时,相关证书证件信息以扫描件打包发至该邮箱。
3.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组负责审查应聘者条件与职位条件是否相符,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四、工资待遇
辅助执法人员薪酬待遇从优,根据个人技能、综合素质及工作岗位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五、纪律监督
(一)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进行,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执行回避规定,严禁徇私舞弊。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二)本次考核招聘由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所聘人员属于编外人员。
(二)应聘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公告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内江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应聘者随时关注。应聘者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研究决定并由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32-2286516
监督电话:0832-2050892(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0832-2067193(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报社路157号(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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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