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1年11月13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干部队伍力量,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5名,其中:4名工程造价岗位;1名会计岗位。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公开招聘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敬业爱岗精神和良好团队合作意识;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工程造价岗位应具有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专科或自考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有二级造价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持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1年12月31日;

  4.会计岗位应具有会计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持有会计中级职称资格证书,有从事工程相关专业会计工作经验的优先;

  5.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斯维尔、广联达等计量软件及宏业等计价软件;

  6.签订劳动合同后,执业资格证需注册在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不得在外从事兼职工作,有固定工作的须辞去原单位工作。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个人有执业和信用等不良记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lsgxqdj@163.com,邮件主题及资料压缩包备注:岗位名称+姓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15日—11月19日(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19日24:00,以邮箱服务器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

  (三)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条件所需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

  2.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3.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情况明细表(附件2);

  4.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标准照(电子版)。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等材料的,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

  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专业实操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另行通知。进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

  未按规定时间或未带齐相关证件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在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告。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应聘者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自行承担。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请进入体检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

  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五)递补

  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参加该岗位考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不跨岗位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2次,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岗位不再递补。如参加该岗位考调的考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公示

  通过面试、体检的人员,在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示。

  八、聘用

  面试、体检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由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办理聘用事宜。若公示期反映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乐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人事考试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乐山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s://gxq.leshan.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具体程序由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由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3.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期为一年,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个人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4.聘用期内,聘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乐山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相关管理制度。

  5.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对聘用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试岗,三个月试用期满后转正,试用期和转正后薪酬待遇按乐山高新区财评中心相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69028

  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0833–2690886

  监督电话:乐山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833—2596003

  点击下载>>>

  1.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财政评审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情况明细表

  乐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山高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