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交通集团)是市属重点国有企业,业务涵盖投融资、城市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贸易、物流、物业服务、交通运输、房地产开发、监理、设计、新基建等板块。目前拥有攀枝花中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全资及控股子公司26家。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外公开招聘集团下属子公司攀枝花中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业务发展部

  副部长:1人

  (二)财务管理部

  副部长:1人

  (三)法务风控部

  职员:1人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严格保守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

  3. 熟悉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行业要求,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

  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协调能力。

  5. 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职业禁忌疾病。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纳入招聘范围

  1. 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 有过相关行业内不良从业记录的;或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正在影响期内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其他不宜从事该岗位的情形。

  (三)任职资格条件

  1.业务发展部:副部长

  (1)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方向:会计学、财务管理。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4)有5年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经历;有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投放工作经历。

  2.财务管理部:副部长

  (1)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方向:会计学。

  (3)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4)有5年以上国有企业财务工作经历;有成本核算、成本控制相关工作经验;持有中级及以上会计职称;熟悉财务相关政策法规。

  3.法务风控部:职员

  (1)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方向:会计学、经济法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4)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和期货从业资格证;有3年及以上法律或风控工作相关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4日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以邮箱送达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应聘者将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聘部门+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543469457@qq.com;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集团系统范围内人员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3.报名资料包含:(1)《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需附本人近期彩色证件照片、本人手写签名,未签名的报名表视为无效);(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4)个人征信报告;(5)个人简历以及其他有关从业经历、业绩成果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任职资格及条件审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和聘任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本次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综合测评

  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综合测评的形式进行,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城建交通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将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测评成绩、从业经历经验及现实表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在接到城建交通集团体检通知5个工作日内到三甲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及标准完成体检;在取得体检报告3个工作日内将报告交至城建交通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体检费用自理)。

  (五)录用

  拟聘人员经城建交通集团审议通过,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

  四、薪资待遇

  拟聘人员一经录用,与录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试用期管理

  入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的,试用期统一计入聘用期。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提前7日书面通知本人提前结束试用期,并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选聘过程中有(包括但不限于)编造或隐瞒证书证件、社会荣誉、履历、重大疾病、犯罪行为等情况的。

  (二)有严重政治、经济问题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不能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

  (五)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六)有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试用期内任用人员申请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30日提交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批同意,在完成工作交接后办理离职手续。

  六、应聘须知

  (一)应聘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综合测评的应聘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将对所有报名者的报名情况及信息保密。

  (四)公告未尽事宜,请与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联系。

  咨询电话:0812-6860731/18782386808,赵女士。

  攀枝花城建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