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高县县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同意4家县属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取得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1.此次公开招聘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14个岗位名额共16名。具体岗位招聘名额和要求详见附件《高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此次招聘所有岗位属于县属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按照县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适用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企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必须在提交报名资料前取得。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公开招聘报名的第一日,如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截至报名第一日(2023年8月30日)未满36岁。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4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8月30日9:00起,至9月4日18:00止。

  2.报名方式及地点:

  网上报名由报考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投递至公司电子邮箱:957542962@qq.com。(报名资料形成压缩包上传,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名称均按“岗位所属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格式注明,务必按要求发送。)

  3.联系人:

  唐女士18990910385,刘女士18583995640。

  4.网上报名资料的提交:

  《高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在职人员报名表须由现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非在职人员、待业人员报名表无单位同意盖章的,须签署《待业承诺书》(附件3)。《待业承诺书》提交原件扫描件。

  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原件扫描件。

  《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职(执)业资格证、其他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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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审查

  1.考试前由用人单位组织专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1)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填写信息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或其他相关材料信息不完整或有误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2)报考者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准确,所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

  用人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发放时间:2023年9月7日9:00至18:00。

  2.发放方式:电子邮件。

  3.《准考证》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放,请报考者准确填写《报名表》中“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一栏。因填写有误导致未能领取《准考证》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报考者领取《准考证》电子版后自行打印,《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

  报考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试地点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成绩相同的,由用人单位按政治面貌、学历、工作经验、岗位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优先条件等额筛选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考察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被考察人员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提出的拟聘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经研究同意后可集中进行一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公示结束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分别为其办理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县属国有企业录用人员进行管理。

  九、合同期及薪酬待遇

  1.合同期限管理。此次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或在合同期内违反公司管理规定,予以解聘。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2.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十、温馨提示

  (一)岗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调减相应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调剂。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与监督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本次招聘,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本次招聘中,若有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获得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31-5367062(高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高县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1-8898111。

  附件:1.高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高县县属国有企业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待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