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18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市酒都艺术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宜宾市酒都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六)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有较强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和组织协调能力。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与其他第三方存在劳务关系或劳务纠纷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选择岗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请仔细阅读要求,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2.登陆:“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下载《宜宾市酒都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将《报名表》和附件资料发送至邮箱106768621@.qq.com。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附件资料包括:
(1)身份证扫描电子档;
(2)近期免冠照片电子档;
(3)有效的职称证、毕业证扫描电子档;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电子档;
(5)业绩成果、佐证资料扫描电子档。
3.报名时间:2023年8月21日9:00至2023年8月30日17:00截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初审工作由宜宾市酒都艺术研究院具体负责,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情况表》)。初审结果将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发布,同时发布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二)现场资格复审。
1.参加考试的考生须通过现场资格复审,需带上《报名表》和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2.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任一招聘环节中断,即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因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失去考试资格。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招聘单位规定的递补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3.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专业考核面试,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岗位考核内容如下:
1.舞蹈演员岗位:
(1)基本功考试(软开度、跳、转、翻,个人技巧表演)
(2)自备舞蹈节目表演(时间要求3—5分,自备音乐)
2.如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试人员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其中: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基本功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由招聘单位牵头组织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及报考条件、档案、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4.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宜宾人才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为2个月。
五、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年收入4.5万—7万,由岗位工资+每月绩效工资+年终绩效工资构成。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享受工会等福利待遇(岗位工资参照招聘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级别待遇)。被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招聘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予以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参加应聘人员,如与原工作单位涉及劳务纠纷,概由本人负责,聘用前仍未处理妥善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宜宾市酒都艺术研究院(联系电话:0831-2203411)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https://www.ybrc128.com)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宜宾市酒都艺术研究院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情况表
宜宾市酒都艺术研究院
2023年8月10日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 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