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入口: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
进入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的“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界面,点击“我要出租”。
进入到“个人出租申请”界面后,系统自动提取您个人名下住房。您须选择一套拟出租住房,按要求填写月租金金额、支付方式等信息,并选择一家运营服务企业。其中月租金需满足不高于市场租金标准的90%,点击“查看市场租金”,找到对应的街道办事处即可查看市场租金标准。
选择运营服务企业后即可上传个人身份证明和权属证书,系统将您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推送至运营服务企业。运营服务企业收到信息和资料影像后,会及时与您取得联系并约定核查房源具体时间等事宜。房源经运营服务企业核查后符合出租条件的,您须签署承诺书,并与运营服务企业签订委托运营协议。运营服务企业将已签署的资料和现场核查的照片上传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并推送住房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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