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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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2月17日,四川省住建厅举行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实施意见》已由省住建厅等8部门正式联合印发实施。

  哪些人可以住上保障性租赁住房?

  四川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较大,尤其是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需求较突出。

  在《实施意见》出台之前,由省住建厅牵头,四川已专门进行过一次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网络问卷调查。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10791份,被调查人群工作地分布全省21个市(州),集中在各城市主城区。“问卷调查显示,93.01%的新市民、青年人愿意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除价格外,租期不稳定、职住不平衡等问题,也成为新市民、青年人租房的痛点、难点。”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对的群体为:住房困难的新市民、青年人,且在申请上不设收入门槛——“这类群体,经济不一定困难,但是在住房上暂时存在困难”。 这其中,《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优先保障新市民中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环卫、公交、教育、医护等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