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四川省住建厅举行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新闻通气会上获悉,《实施意见》已由省住建厅等8部门正式联合印发实施。其中提到了最新的住房标准和租金水平要求↓
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为主。以成都为例——成都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以70平方米以内的小户型为主,租金接受政府指导,按照市场租金的75%—90%执行,各区(市、县)可根据实际提高租金优惠比例,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
同时,根据《实施意见》,四川将进一步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基础制度,并做出了一系列创新,具体来讲:
——在住房标准上,提出响应国家“三孩”生育政策,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适当配置三居室、四居室房源,满足多子女家庭租赁需求。
——在租金水平上,提出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90%,并保持相对稳定。
同时,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布局上,四川也会充分考虑职住平衡和交通便利等因素。
以成都为例,在成都市2021年已筹集的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中,就有明显的体现。比如,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天府科创园2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紧邻华西天府医院、地铁一号线科学城站,共建设2189套;成都崔家店TOD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紧邻槐树店公园,临近地铁4号线和7号线槐树店换乘站,共建设554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