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公寓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一、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或未婚承诺(未婚承诺可现场填写)原件;

  2.申请人劳动合同原件;

  3.申请人人才资格证明材料(申请人才安居资格时提交对应人才类别的如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查询结果等佐证材料)原件;

  4.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申请人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可在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载打印。若在省级社保机构缴交的,可通过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打印)。

  6.成都市包含个人名下现有和曾有房屋信息《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记录》。(可在金堂县住建局建设大厦滨江路二段2号1楼凭身份证打印或通过天府市民云APP下载打印)。

  7. 在金堂县赵镇金岭路18号售楼部现场填写“成都市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承诺书”。

  二、申请对象

  2021年6月9日(含9日)前取得成都市金堂县人才公寓租售资格的人才。符合人才安居条件,尚未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资格申请(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网址:点此进入)。人才安居资格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查询,或联系金堂县住建局查询。

  三、申请时间

  2021年5月7日-6月9日

  按照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人才安居资格初审通过后,相关资格信息须通过人才安居服务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金堂县住建部门最终确认人才安居资格。

  温馨提示: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在2021年6月9日(含9日)前取得资格,请务必于2021年5月26日(24:00时)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提交安居资格申请,并按照要求正确上传相关人才资格证明材料。2021年5月26日(24:00时)后申请金堂县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在本项目租售登记报名截止日前取得金堂县人才安居资格,优先报名租购本项目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