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条件
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具有攀枝花市区常住非农业居民户口,以家庭(夫妻或者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或者个人为基本申请单位。
(2)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现行城市低收入标准。
(3)申请家庭无住房或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家庭成员间是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因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转让政策性住房,转让手续办理满3年的除外。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1)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具有攀枝花市区常住非农业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2人及以上。
(2)家庭年收入8万元以下。
(3)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4)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无房。
3.新就业无房职工
(1)申请人具有普通大中专及以上学历。
(2)申请人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5年。
(3)申请人在攀枝花市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4)申请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无房。
4.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攀枝花市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签订2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2年以上。
(2)家庭年收入8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4万元以下。
(3)申请人及家庭在本市城区无房。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我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对象分为四类:
一是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是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
三是新就业无房职工﹔
四是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租赁货币补贴?
攀枝花市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优先保障低保家庭,各(县)可根据目标任务和辖区内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把部分底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家庭中有伤残军人、军属、烈属、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的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