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保关系转移指南(转入+转出)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流程

  01、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02、凭异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和身份证,到我市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03、成都市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异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后台业务操作,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入,需划转医疗个人账户金可进行划转。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流程

  01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暂停手续;

  02参保人员打印《参保凭证》,并将《参保凭证》提交至异地医保经办机构;

  03异地医保经办机构与成都市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与进行后台业务操作,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医疗个人账户金可进行划转。

  常见问答

  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关系转移?

  答:跨统筹地区转入我市就业并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以办理,退休人员无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办理转出手续,《参保凭证》在哪里打印?

  答:可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个人网厅-我要办-我要打印中自助打印。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成都后,有12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吗?

  答: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后,转出地城镇职工医保缴费记录与我市的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参保缴费中断不超过3个月且补缴中断费用后,合并计算月缴费记录不间断满12个月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的限制,按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后,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答:转移过来的缴费年限与在本市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满足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达到退休年龄时,在成德眉资四市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的,根据退休时缴费年限的实际认定情况,在曾参保时间最长地办理退休手续(参保时间相同时,优先选择离退休时间最近的参保地),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四市实际缴纳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含互认)均未达到当地医保退休年限规定的,且四市互认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未达到20年的,可在实际缴费年限最长的曾参保地,补缴至四市互认的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后累计达到20年。

  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是否可以由他人代办?

  答:可以。由他人代办的,还需出示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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