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规定
一是本通知施行后12个月内(2025年1月1日后12个月内)
“两类人员”生育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处于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12个月(含)及以上、生育保险缴费未达到12个月的,可待其生育保险费缴纳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是本通知施行期间(2025年1月1日-2030年1月1日)
“两类人员”生育保险中断补缴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同参同退。“两类人员”与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涉及身份转换的,参保身份转换前后的生育保险连续缴费记录合并计算;跨统筹区转入我市参加生育保险的,转出地与我市实际缴费记录合并计算。连续缴费达到待遇享受条件的,按规定享受我市生育保险待遇。
三是本通知施行前(2025年1月1日前)
已参加我市生育保险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原个体参保人员,自2025年1月起继续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生育保险的,其缴费基数、费率、待遇享受等均按照本通知中灵活就业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能报销普通门诊费吗? 答: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待遇有: (一)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基层公益性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由门诊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