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成都市用人单位及职工医疗(生育)保险费缴费标准(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缴费基数:
成都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分别按2023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220元的60%(4511元/月)和300%(22555元/月)核定缴费基数的下限和上限执行。
注:如果自己的平均工资不在上限和下限,那缴费基数就是按照自己的平均工资而定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w0_k0zwN0fkjHwKCsHTlg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30号)相关规定,生育待遇的执行以“生育时”为准。 也就是说,按照小孩的出生时间来执行。对于小孩出生时间在2024年6月1日(含)之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