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体户可以补缴2020年社保吗?

成都个体户可以补缴2020年社保吗?

导语 根据成社险[2020]7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0年1月起中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一、成都个体户可以补缴2020年社保吗?

  可以,根据成社险[2020]7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0年1月起中断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温馨提示:基本医疗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基本医疗保险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二、缴费渠道

  1、线上缴费

  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社保服务-养老医保缴费”

  “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

  “成都税务-我要办事-社保缴费”

  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2、线下缴费

  至最后参保或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若是在市本级参保,可到金牛区税务局缴纳社保费。

  三、缴费标准


  1、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因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核定待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2、根据成医保发(2020126号文规定,2021年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费率由0.8%调整为0.6%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率下调的部分(0.2%)调增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费率。

  温馨提示:根据成医保发(202026号文规定,2021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不再另行缴费。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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