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标准
导语 因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核定;待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具体缴费标准详见正文。
医疗保险费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标准
(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 74520元,月基数的80%作为缴费基数)
注:
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4%的缴费标准为248.4元/月(不划入个人账户,不包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为49.68元/月。(2015年10月起,个体新参保及已中断缴费人员、单位离职人员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
2021年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
(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 74520元计算)
特别提示:
1.
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的55%、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 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底前可自愿选择补足当年已缴费标准的差额或提高缴费档次,逾期不再办理。
3. 根据川人社办发〔2021〕8号文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前按此标准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4.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初次参保登记业务可通过“成都社保”微信公众号、天府市民云APP或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办理;社保费缴纳业务可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保地税务大厅(其中市本级参保灵活就业人员至金牛区税务大厅)办理。
重要提示!!!
因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切换到全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按四川税务批扣社保费时间安排
税务部门将在11月13日至11月16日期间批扣社保费
请大家于11月12日18:00前存足费款确保顺利扣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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