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补贴申请材料
导语 根据《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暂时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成经信财〔2020〕53号),现将暂时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材料
(一)暂时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书(附件1,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
(二)暂时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区(市)县和企业分别填报;
(三)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企业贷款利息支付明细表(附件3);
(五)企业在2020年2月6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新发生的银行贷款支付利息的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银行借款合同、借据、银行加盖公章的利息支付对账单或利息支付凭证,要求与利息支付汇总表一一对应。若企业受疫情影响银行同意延期支付利息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延期付息证明);
(六)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符合工信部、国家统计局等四部委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微企业的说明,企业生产经营及主要产品情况、市场销售、企业资质、技术创新、安全生产等情况;
(七)诚信申报承诺书(附件4)。
上述材料须合法真实有效,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须提供原件。请企业同时准备纸质文档和电子档案,电子文档须采用有关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且须与纸质文件一致。
附件
1.暂时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书
2.暂时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申报汇总表
3.企业贷款利息支付明细表
4.诚信申报承诺书
5.2020年成都市第一批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的工业企业公示名单
6.2020年成都市暂时陷入困难但有望扭亏止滑的软件企业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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