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为四川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

  最新消息:确定成都为四川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按照国家有关工作部署,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面向全省21个市(州)开展了我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申报工作。通过各城市自愿申报、申报城市陈述、组织专家评审,并经省政府同意,确定成都为四川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

  下一步,四川省将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适时在成都启动实施个人养老金先行工作,推进我省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促进养老保险制度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保险需要,让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在养老保险一、二支柱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养老收入水平和老年生活保障。

  2022年11月4日,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发布,自印发之日(2022年11月4日)起施行。

  税收优惠政策《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中提到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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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成都为四川省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