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起彭州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和优化防控措施二十条要求,经彭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有序恢复生产,履行好主体责任,不断优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单位员工做好个人防护,不扎堆、不聚集。

  二、设立便民核酸采样点,继续为风险岗位人群、重点人员、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来(返)彭人员等有核酸检测需求的市民提供免费核酸混检服务。

  三、进入医疗机构,需按医疗机构规定出示核酸阴性证明。

  四、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测体温、扫场所码,即可进入其他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餐饮机构承办宴席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举办线下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等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审批,严控规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严格落实防控措施。

  六、来(返)彭人员按照“健康成都官微”发布的《来(返)蓉人员疫情防控最新政策》落实好防控措施。

  七、没有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老年人群,尤其是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群,应当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加强接种条件的要尽快完成加强接种。

  各位市民朋友:优化防控措施并不意味着放松疫情防控,而是为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让我们做好防护不松懈,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有关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