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零时起自贡解除限行

  经自贡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计3月11日起自贡市气象条件逐步改善。按照《自贡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自府办函〔2022〕63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于2023年3月11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届时,自贡公安交警同步解除机动车尾号限行管制措施。

  此次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于2月27日零时起启动。上一次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于2月6日零时起施行,2月20日零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