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对象
招收年满3周岁(即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间出生)、户籍在幼儿园划定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方式
(一)线下报名,6月5日—6月6日9:00—17:00家长持相关资料到幼儿园报名。
(二)所需资料:
普通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
拆迁已安置家庭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拆迁协议、分房协议。
拆迁未安置家庭幼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拆迁协议、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自购房的提供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并同时提供有二维码验证标识的《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或《网签合同信息查询记录》。
受疫情影响未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幼儿页),持公安分局出具的情况说明到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开具的证明。
备注:
1.在划定范围内、规定时间内,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限报1所幼儿园。
2.已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子女限报户籍地或安置地的1所幼儿园;未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子女限报户籍地或临时居住地(含自购房)的1所幼儿园。
三、录取方式
幼儿园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符合条件的所有报名幼儿;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通过抽签等方式公开公平录取,录取时间为6月7日。
双胞胎(多胞胎)参加公办幼儿园小班第二轮招生报名时,家长可自愿选择双胞胎(多胞胎)绑定报名同一幼儿园或独立报名。录取方式有两种:
方式1:捆绑录取。捆绑参与报名的双胞胎(多胞胎),一旦录取则视为捆绑幼儿全部录取,未录取则视为全部未录取。
方式2:独立录取。独立参与报名的双胞胎(多胞胎),每名幼儿独立录取,根据录取结果确定是否录取。
四、公布录取结果
6月7日,适龄幼儿监护人可通过幼儿园门前公示栏查看录取结果,招生落选的幼儿家长可关注“龙泉驿教育”6月7日发布的“龙泉驿区2024年普惠性民办园小班新生报名公告”,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选择报名。
五、办理入园登记
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携带幼儿园通知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新生入园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园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幼儿园不再保留学位。空缺学位本学年不再补录。
多子女家庭孩子参加公办幼儿园第二轮招生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未达入园年龄的其他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就读同一幼儿园,未入园子女与当年入园子女应保证在同一幼儿园就读至少一年。申请在办理入园时向幼儿园提交。
备注:新建幼儿园达到开园标准后方可开园,办理入园时间另行通知,请家长在选择新建幼儿园时慎重考虑。
六、招生划片及招生计划
71所公办幼儿园计划招收小班幼儿4047人。
1
龙泉街道
龙泉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龙泉街道的适龄幼儿。
2
大面街道
大面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大面街道的适龄幼儿。
3
十陵街道
十陵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十陵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4
同安街道
同安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同安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5
西河街道
西河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西河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6
柏合街道
柏合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柏合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7
东安街道
东安街道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东安街道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8
洛带镇
洛带镇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洛带镇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9
洪安镇
洪安镇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洪安镇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10
山泉镇
山泉镇的幼儿园招收户籍在山泉镇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七、收费标准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按成都市标准执行:市一级园650元/月·生、市二级园600元/月·生、市三级园500元/月·生;伙食费按月收取,据实结算。
八、招生咨询
如遇到幼儿招生相关问题,可拨打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电话(028-84857671)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