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成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幼升小+小升初)

  2024年成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实施细则(幼升小+小升初)

  彰显教育公平

  1

  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区教育局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遵循入学划片历史沿革,结合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划定服务范围,及时向社会公布。

  根据学龄儿童数量变化趋势,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常住人口学龄儿童摸底调查制度,全面掌握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人数,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切实做好学位供给保障工作,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入学。对服务范围内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学校,实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学位紧张的学校要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区内民办学校优先满足本区学生入学需求,经区教育局和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2

  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学科成绩、培训成绩、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3

  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区教育局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校额及班额标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补录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招生。

  贰

  保障入学权益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公办初中入学对象: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民办初中入学对象:

  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的小学毕业生(即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