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彭州市公办小学入学公告(公办小学+民办小学)

  2024彭州市公办小学入学公告(公办小学+民办小学)

  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落实立德树人、优质均衡发展的教育任务。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加强统筹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积极化解入学高峰带来的供需矛盾,确保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公平公正。

  工作原则

  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公办中小学实行单校划片入学或与多校划片入学相结合的方式入学,民办中小学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严禁与社会组织、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坚持就近入学

  1.公办学校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依据,坚持就近入学。

  2.公办学校按照“户籍优先”的原则,先安排学校服务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

  3.民办学校优先满足彭州市户籍学生入学需求,经彭州市教育局和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成都市户籍、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坚持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及录取工作均纳入全省、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统一管理,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审核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在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4月30日后方可对外发布。

  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

  公办小学办理流程

  入学对象

  1.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

  2.在彭州市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3.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适龄儿童。

  登记办法

  1.彭州市户籍和其他符合相关政策的适龄儿童均须按要求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的采集报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2024年5月6日10:00-2024年5月17日16:00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来彭州市居住就业人员(含大成都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须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办理时间为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30日。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7 月 5 日前,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3.5月24-28日,多子女家庭网上申请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5月31日,市教育局网上公布多子女家庭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审核结果。

  4.彭州市户籍适龄儿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其监护人也需要通过服务平台登记,选择“延缓入学”,并向市教育局提交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查证明,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期满后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现场资料审核

  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请家长于5月19日17:00点后登录平台进入“公办小学资料审核及结果查询”查询资料审核结果。如审核结果为“已登记”表明您的资料已审核通过,无需再到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如审核结果为“待审核”,请在5月20-23日内携带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房屋信息查询记录》等)相关资料到公办小学登记点进行现场审核;如审核结果为“未通过”,请及时登陆平台查询并修改户籍信息。

  彭州中学附属小学、成都石室白马学校南校区(原彭州市南部新城学校)和彭州市濛阳中学实验学校招生范围与2023年一致,其招生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公示

  6月17日,公布适龄儿童公办小学入学资料现场审核结果。

  6月18日,各小学将公示新生入学名单,可登陆系统网上查询就读学校。

  补登记入学

  登记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可于8月19—23日到市教育局教育科补登记,由市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办理流程

  入学对象: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年满6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网上报名:6月3-6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每位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小学。

  录取办法:

  6月18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工作。民办小学的招生报名人数若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6月24-25日,被民办小学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6月26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报市教育局统一公布补录计划。

  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小学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小学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

  6 月28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