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小升初政策2023年(时间+对象+流程)

  成都天府新区小升初政策2023年

  信息采集

  1.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于4月20日至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小升初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对。

  2.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新区就读初中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回蓉生),于4月20日至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填报回蓉生信息,并上传户口簿和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公办初中入学

  (一)入学对象

  新区户籍及其他符合条件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批次及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

  报名平台: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

  (http://221.237.107.116:20202/)

   已被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C学区学校录取。已被专项招生录取的C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不再享有所填报的本学区志愿学校学位。

  2.第二批次: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

  报名平台: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

  (http://221.237.107.116:20202/)

  (1)第一轮:A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第I轮初中入学

  (2)第二轮:各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含A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第II轮初中入学)

  ①入学流程

  ②入学志愿填报及录取办法

  ③录取办法

   各学区学校,按志愿顺序优先录取本学区户籍学生后,空余计划录取其他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本批次招生计划数,则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学校本批次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每一位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均只有一个公办学位,凡已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均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报名录取。参加第二批次(第二轮)公办初中入学电脑随机录取,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7月7日,平台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每一个批次(轮次)公办初中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轮次)的补报。已完成信息采集,但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少年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小升初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采集信息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8月14日至18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补登记,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3.市直属学校入学

  报名平台: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http://ywzsrx.cdzk.org/)

   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享有已取得的新区公、民办初中录取学位,也不再参加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以及新区公办初中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三、民办初中入学

   新区民办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信息,将于5月25日通过“天府社事教育健康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公办、民办初中学位最终确认

   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7月8日至9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学位确认。被民办初中和公办初中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8月14日至18日,到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五、重要提示

  (一)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少年入学,按照《四川天府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办理。

  (二)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相应入学资格。

  六、公办招生学校信息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入学咨询电话:

  028-68772822;028-61654302

  咨询地址:

  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顺圣路60号(四川天府新区社会事业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