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怎么发放?成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多少钱?成都本地宝为您带来成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相关信息。
父母奖励费
奖励标准:
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总和为5—10元,即每对夫妇每年不低于60元或120元,每年从取得独生子女证之月起发至子女18周岁止。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人口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员的奖励金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列支。
温馨提醒:
成都将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进行,即只生育一个子女并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再生育的,自孩子出生之日起,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此前已经享受的奖励不再退还。
2016年1月1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就是自愿只生一个也不能享受”。
需指出的是,独生子女出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的,在《条例》修订前,可以继续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政策奖励
农村地区
退休待遇
对于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增发养老金的政策,四川省曾规定: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但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企业职工中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根据有关规定增发养老金。
不过从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原加发政策会相应调整。
细则是这样规定的:“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2002年10月1日前取得的《独生子女证》)的职工、个体参保人员,退休、退职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0.1%的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