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职工生育补助发放对象+标准

  四川女职工生育补助发放对象+标准

  适用对象及条件

  从2025年11月28日起,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为生育女职工落实我省现行生育假政策,且以单位形式为其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享受一次性生育休假成本补助。

  补助标准

  每名生育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的用人单位补助标准按生育当月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第二档执行。

  目前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二档:2200元

  推荐阅读:四川关于实施女职工生育休假期间用人单位补助政策

相关推荐: 2026成都春节初五初六初七哪里可以领证?

  春节期间婚姻登记延时服务登记点   温馨提示   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以及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证明材料。   如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   如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