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卫健委近期发布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里面提到了关于四川婚假延长的消息:
第二十四条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二十天,在结婚登记前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五天。

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婚假、生育假、护理假、育儿假待遇落实。
第四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婚假、生育假、护理假假期均为自然日。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
注:已正式实施的文件为准
征集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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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5月10日起,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只需要出具: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温馨提示 记得带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哦。 特殊情况需注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