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玛丽亚妇产儿童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
一、所需材料
1、新生儿父母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领证人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周一至周五 下午 13: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期限:建议自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一月内办理。
四、办理地点:玛丽亚妇产儿童医院二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侧门一号电梯上二楼)
▲办理条件: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本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五、换发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签发机构应当依照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证件录入其父母的信息。其父母所持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须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验证机具验证。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通过验证或无法核实身份信息的,由签发机构出具身份信息核查函,并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身份核查回执确定父母身份信息。
(2)外籍人士请携带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港澳台人士请携带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军人请携带军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无军人身份证,到所在部队团机关开具证明一份,证明中的身份证号必须是有效号码。
(4)请在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给新生儿起好姓名,确定不再更改后再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一旦办理完毕,新生儿姓名将不能更改。
(5)新生儿姓氏原则上随父姓或母姓(特殊情况请咨询签发机构),名字(除姓氏外)原则上应使用国务院最新公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填写,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汉语拼音、字母、数字和其他符号,不得使用中英文夹杂的姓名。
(6)《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完毕,正、副页切勿私自撕切,不能涂改、折叠、损坏,因《出生医学证明》上面有防伪标记,不能塑封,用文件袋装好保存。
(7)在家中或途中急产分娩后送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断脐、胎盘、会阴撕裂等处理的,由新生儿母亲及时向该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8)其他特殊情况请咨询签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