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大专能落户成都主城区吗?

  往届大专可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落户,不能在五个主城区落户。

  落户条件

  非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近郊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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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护照(已入境)和未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声明(取得国外同等学历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入本人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入人才集体户的提供: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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