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应届大专落户联系函怎么办理?

  1.登录“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毕业生存档入户”填写网上申请。

  2.根据系统提示准备所需材料至系统指派机构办理《进入成都市人员入户联系函》。

  联系函查询入口:点击进入

  应届大专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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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成都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载)

  2、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原件)

  3、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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