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历落户成都东部新区集体户需要合法住所吗?需要什么材料?

  “全日制大专(学历)落户成都东部新区集体户,是否必须要合法稳定住所?”“材料准备好了,在哪里可以进行办理?”

  关于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若入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只需提供在近郊区的无房佐证材料。

  经成都东部新区公安分局进行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办证中心服务指南办理普通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经成都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市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页、本人在东部新区、近郊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另外,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非成都市户籍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申请入户。

  近郊区包括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