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成都本科落户办理(条件+材料)

  前置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 (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 印件)

  5、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 (原件和复 印件)

  6、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入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 ; (原件和复印件)

  7、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

  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 ; (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 (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 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 印件)

  5、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 (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落户,应在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取得经过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后办理;未通过验证的,申请人提交在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

  2、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本人到现场办理。

  6、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7、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