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办理指南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大专毕业生入户

  入户条件

  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当年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

  所需材料

  1、 《入户申请表》; (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上网下载)

  2、市、区(市)县人社部门出具的联系函; (原件)

  3、户口未迁到学校的提供居民户口簿; (原件和复印件)

  4、户口已迁到学校的提供迁住地为成都的户口迁移证;(原件)

  5、居民身份证; (原件和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入本人产权住房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直系亲属户口的提供: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住佐证材料、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首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原件)

  备注:

  1、户籍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的省、市居民,办理户籍业务时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其余省外户籍居民未提供居民户口簿的可容缺办理。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4、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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