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身份证办理便利措施

四川身份证办理便利措施

从2015年开始,四川推行了一系列身份证办理新政,部分想换证的居民将不用再赶回户籍所在地,在异地也可换证了。

2015年上半年,甘孜、阿坝、巴中、达州、凉山、攀枝花、宜宾、广元、广安、泸州等10个市州全面实现身份证异地办理,以上10个市州的居民,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四川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办理身份证。

2015年12月7日起,四川省与重庆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居住在重庆的四川籍居民和居住在四川的重庆籍居民,可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到两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可异地受理点,申请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喜大普奔!7月1日起,这11个省居民可在川办身份证了!】

据微成都微博报道,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7月1日起,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吉林、山东这11省(市)居民可在我省异地办理身份证。

受理对象、范围及所需材料

1、受理对象。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人员。

2、受理范围。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3、所需材料。

①在省内办理了居住证的,持居住证办理;

②在四川省警务综合平台(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口的,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办理;

③在省内没有办理居住证,也没有做实有人口登记的,办理时除持本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在我省就业的,需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证等相关材料;

在我省就学的,需提供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在我省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另外,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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