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
1、计分标准:申请人近3年在个人信用、工商税务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的,每条减10分。
2、认证材料:个人主动申报或承诺;工商、税务等部门核查。
积分入户办理步骤
1、领取并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办理前可提前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并填写,表格下载: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
2、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点击查看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指标体系一览表)
3、到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积分申请。
4、当年9月15日后,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
5、积分入户名单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公布。
6、凡积分入户公布名单上的,按照公安机关入户须知提供材料,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积分入户名单查询:https://rkb.chengdu.gov.cn/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