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条件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27.82平方米/人)。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2014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条件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落户流程
一、首先需要满足落户条件
二、满足条件后,准备相关材料,进入成都公安微户政,选择落户类型,上传相关材料即可预约办理落户
成都公安微户政:点击进入
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前往选择的落户地的公安办证中心进行办理。
相关推荐: 成都毕业生落户政策2024(本科+大专+研究生)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入户(含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 前置条件: 非成都市户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境外取得同等学历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