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退休后还要缴存吗?
yiduo23 发布于 2021-09-18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领取养老金人员不再缴存 新增: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他调整 引入协商机制处理缴存基数的认定分歧 ● 新增: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可以按与职工协商确定的缴存基数缴...
yiduo23 发布于 2021-09-18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领取养老金人员不再缴存 新增: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其他调整 引入协商机制处理缴存基数的认定分歧 ● 新增: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在规定的上下限范围内,可以按与职工协商确定的缴存基数缴...
yiduo23 发布于 2021-09-18
调整公积金补缴规定 ●新增:单位欠缴或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及时补缴单位欠缴部分,职工应同时补缴个人欠缴部分,职工在补缴个人欠缴部分前,不得使用单位补缴资金。 补缴登记 (一)单位因账户设立滞后、基数调整滞后等原因导致职工公积金少缴、漏缴的,提供下列资料办理...
yiduo23 发布于 2021-09-18
缴存基数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应根据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情况,及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二)部分实行承...
yiduo23 发布于 2021-09-18
计算公式: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缴存基数×职工个人缴存比例+职工本人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及比例应符合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标准范围.职工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进行计算,元以下应见角进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
yiduo23 发布于 2021-09-18
差异化比例单位的缴存比例分类规则需要调整,如何办理? 单位缴存比例分类规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履行表决程序,确保决议事项的有效性,并将新的决议及时向公积金中心报备。 差异化比例单位为职工配缴的缴存比例需要调整,如何办理? 单位缴存比例分类规则未发生变化的,单位无需提...
yiduo23 发布于 2021-09-18
一、成都市公积金差异化缴存比例申请材料 申请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提供下列资料: ( 1)《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附属功能新增(变更、撤销)申请表》;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工会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 ...
yiduo23 发布于 2021-09-18
1.单位在规定范围内,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申请差异化比例缴存。单位应根据讨论通过的决议确定不同职工的单位缴存比例,职工个人可在规定上限范围内选择个人缴存比例,所确定个人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单位缴存比例。 ...
yiduo23 发布于 2021-09-18
成都市公积金差异化缴存比例申请材料 申请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提供下列资料: ( 1)《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附属功能新增(变更、撤销)申请表》; (2)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工会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由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签字确认); (...
yiduo23 发布于 2021-09-16
实行“缴存比例双向差异” 缴存比例调整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不低于5%,不高于12%。非差异化比例缴存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一致。差异化比例缴存单位应在规定范围内调整职工的单位缴存比例和个人缴存比例。 (二)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本市规定的缴存...
yiduo23 发布于 2021-09-16
(一)期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项目合作关系,且尚未出售的住房。 (二)现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完成商品房现售备案或办妥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已与成都公积金中心建立项目合作关系,且尚未出售的住房。 (三)再交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