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成都申请租房补贴指南

  申请条件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内(含5万元);

  02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并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

.

  03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

  04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05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申请租赁补贴,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01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内(含5万元);

  02申请人家庭在成都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房屋(含租住公房)、无房产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

  03本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房居住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04与我市用工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个月及以上且处于缴存状态,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须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单位一致。

  05申请人为非成都市户籍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

  06申请人为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须在与该产业功能区主导产业相符的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非成都市户籍的还须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20分以上(含20分)。

  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年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国外高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请材料

  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提供申请人居住证、居住证积分结果(在“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自主查询并打印)、婚姻证明(未婚承诺)、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配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提供上述申请材料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人员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下申请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或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毕业时间5年以内(含5年);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

  3.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申请方式

  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申请

  租赁补贴申请分为现场受理和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两种方式。

  (一)现场受理申请。

  1、外来务工人员由本人向用工单位注册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提出申请;

  2、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并报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持上述申请材料统一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

  1、申请对象为外来务工人员的,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租赁补贴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2、申请对象为公共服务行业和产业功能区从业人员的,由用工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查验,对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社保、收入、学历、职称进行审核通过后,由用工单位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或产业功能区管委会复核通过,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签订租赁补贴发放协议。

相关推荐: 成都高新区青年人才驿站免费入住指南

  申请入口:点击进入   申请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届毕业生 (毕业当年、毕业前一年和毕业后一年均可); .   (3)提供来蓉求职应聘证明材料;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5)遵守青年人才驿站各项规章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