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区蜀津峰荟蜀望阁人才公寓项目租售公告
成都市新津区蜀津峰荟蜀望阁人才公寓项目已达到租售条件,现面向符合条件的人才租售。取得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公寓安居资格的人才,可按照《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成住建〔2020〕8号)确定的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自愿选择一种安居方式,租购蜀津峰荟蜀望阁人才公寓项目相应房源。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蜀津峰荟项目位于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八角井路19号,占地面积约87.7亩,规划建筑面积213646.98㎡,容积率2.5,绿地率35%。项目本批次推出蜀津峰荟蜀望阁地块,共计房源426套,其中约106㎡户型278套(三室两厅两卫),约138㎡户型148套(四室两厅两卫),交房时间预计为2022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交付标准为成品房交付。
蜀津峰荟蜀望阁人才公寓销售清水均价为10832元/㎡、装修价格为1452.17元/㎡~1500元/㎡。租金价格在项目达到入住条件时,由第三方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二、登记事项
(一)登记对象:2021年11月8日(含11月8日)前取得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包括:
1.符合《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暂定)》中的A、B、C、D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新津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查询:
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
2.符合《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暂定)》并取得成都新津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E类人才。取得成都新津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E类人才可通过线下方式向新津区公园城市局申请查询。(联系人:袁琦;联系电话:028-82518637)
(二)登记时间:2021年10月9日至11月8日。
(三)登记流程:
1.报名登记。
(1)符合《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暂定)》中的A、B、C、D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新津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符合人才安居条件,尚未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可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资格申请(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网址:http://cdzj.chengdu.gov.cn/cdzj/rcaj/RCAJ.shtml。
按照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规定,人才安居资格初审通过后,相关资格信息须通过人才安居服务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最终确认人才安居资格。为确保符合条件的人才在2021年11月8日(含11月8日)前取得资格,请务必于2021年11月1日(24:00时)前,通过成都市人才安居服务网提交安居资格申请,并按照要求正确上传相关人才资格证明材料。2021年11月1日(24:00时)后申请新津区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无法在蜀津峰荟蜀望阁人才公寓项目租售登记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新津区人才安居资格,报名租购蜀津峰荟蜀望阁人才公寓。
(2)符合《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暂定)》并取得成都新津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E类人才。
符合人才安居条件,尚未取得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按照《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和《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安居考核评价办法》(新人社发〔2020〕106号),符合《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暂定)》条件的E类人才需按要求填报《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审核表》(表格须向用人单位申领),经用人单位、区组织部、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区人社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体旅局、区行政审批局依次审查合格后,由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负责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由于按照《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和《成都市新津区人才安居考核评价办法》(新人社发〔2020〕106号)规定,E类人才需经用人单位、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区税务局依次审查合格后,由区人社局汇总用人单位、税务局意见作出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由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最终确认人才安居资格。人才安居资格初审通过后,相关资格信息须通过人才安居服务网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成都市新津区公园城市局最终确认人才安居资格,故2021年11月1日(24:00时)后申请新津区人才安居资格的人才,不能报名购买蜀津峰荟蜀望阁项目人才公寓。E类人才仅限于享受购买人才公寓资格,不适用先租后售、共有产权和优惠出售的三种租售方式。
2.预约看房。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密集增加传播风险,由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根据人才在人才安居服务网租售登记的报名情况,于2021年11月8日前,分批次电话通知预约看房。
3.提交资料。人才按照预约时间,携人才安居资格证明相关材料(详见附件《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至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八角井路19号蜀津峰荟蜀望阁项目现场看房,现场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并初步选择意向安居方式。
4.资格复核。登记报名截止后,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牵头完成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复核,之后由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将复核结果、选房顺序、选房时间和选房规则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
三、租售流程
(一)选房。2021年11月20日(含11月20日)前,由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公示的选房顺序和选房时间,提前3天通知资格复核通过的人才公开选房。选房顺序按照人才类别由高到低依次选房,相同类别的人才以取得安居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选房。选房后须签订选房确认单,选房结果实时在项目现场公示,每日选房情况于次日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通过资格复核的人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的,延至最后批次选房,如仍未按通知时间到场选房,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
(二)签订合同。选房结束后,人才最终确定安居方式,与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售意向协议》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四、其他事项
(一)人才公寓先租后售、共有产权、优惠出售三种安居方式具体情况可通过《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详细了解,《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在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公示。新津区蜀津峰荟蜀望阁项目具体房源售价和政策优惠,可至项目现场咨询了解,也可向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咨询了解。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联系电话为028-82518637,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联系电话为028-82481888。
(二)取得新津区人才安居资格,但未在本公告公示的登记时间内报名登记、提交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或登记报名后未选取房源的人才,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房源租售资格,人才安居资格依然有效。
(三)提交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选房、签订合同均需人才本人到场,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需委托代理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报和提交人才安居资格有关证明材料,并授权有关部门对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存在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违规享受人才安居政策的,一经查实,在成都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及市住建部门网站公开披露,并抄送成都信用网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征信部。
(五)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不得违规代理人才住房租售相关业务,更不得通过骗取人才安居资格从中非法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附件:人才安居资格证明材料明细
成都人居津兴置业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