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下架虚高价格房源(附最新通知)

  成都将下架虚高价格房源

  5月13日,成都市房地产经纪协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二手住房挂牌价格发布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树立责任意识,下架虚高价格房源。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市场参与主体责任意识,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成都市二手住房最高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线上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官网、网络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微信朋友圈、短视频平台和QQ空间等;线下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门店(水牌)、宣传板(页、册)等。

  通知详情:

  为坚持中央关于“房住不炒”的定位,认真贯彻政策调控精神,严格落实全市二手住房挂牌价格发布机制工作会议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成都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提高二手住房信息透明度、促进理性交易,现就成都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和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执业行为作出相关要求.

  首先是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理性交易。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要认真学习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深入领会相关文件要点精神,在业务开展中正确、客观地做好政策宣传和讲解,引导市民群众理性交易。

  其次要树立责任意识,下架虚高价格房源。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市场参与主体责任意识,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成都市二手住房最高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格。线上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官网、网络平台、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微信朋友圈、短视频平台和QQ空间等;线下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门店(水牌)、宣传板(页、册)等。

  与此同时,严格规范执业,做好自查自纠。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扎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严格管理和约束下属人员不参与捂盘惜售、恶意炒作、虚假宣传、借名买房、哄抬房价、诱导规避调控政策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