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2023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暂无更新,2023继续沿用以往申请条件:

  (一)人才公寓适用对象:

  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

  (二)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备注:成都人才公寓登记对象具体以租售或开盘公告为准。

  》》》人才公寓申请入口: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

  人才安居资格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取得人才安居资格:

  (1)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

  (3)在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在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