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购房具备什么条件?

  1、高层次人才购房商品房或者二手房

  一、支持对象

  (一)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条件的A、B、C类人才。

  点击查看:成都人才安居资格ABCD类人才标准

  (二)天府英才卡A卡与蓉城人才绿卡(市级卡)联名卡的持卡人。

  (三)成都市产业建圈强链人才计划入选者。

  (四)龙头企业等重点企业副总级及以上高级管理人才。

  (五)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六)经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符合其他人才支持政策的高层次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上述高层次人才通过购房支持途径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住房套数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相关规定。

  拓展阅读:限购政策关于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的规定

  成都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中心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2、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此外,区(市)县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将其认定的其他高端人才纳入保障范围。

  人才公寓租售对象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才能申请租购人才公寓:

  (一)与成都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二)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工作,须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在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工作,须在用人单位注册地所在县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在当地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三)在住房限购期间,购买人才公寓须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关于自有产权住房套数等相关规定。即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购买人才公寓,两人及以上家庭还须符合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