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是否能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

问题: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是否能共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同一管理。

来源:成都12345热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