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第三波消费券使用时间

  使用时间:如果是10月28日13:00领的,按照规则应该在11月10日13:00前使用,但具体领取及使用时间以实际为准

  使用规则:10月28日领取的消费券有效期为票券到账之时起13×24小时内,具体以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显示有效期为准,逾期将无法使用。已领券的消费者可到参与活动的商户(可用券商户名单动态更新),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使用。

  消费券面额消费满600元、300元、100元、50元,可分别使用“200元”“100元”“40元”“20元”4类面额的消费券。

  领取规则:手机实时定位在成都的用户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消费券,同一消费者限领取1张,名额有限,先领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