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号)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8号)

  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和配合下,全市疫情防控举措成效初步显现,但部分区域仍存在社会面传播风险。为坚决阻断病毒传播链条,按照国家、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力争用一周时间实现全市社会面清零目标,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市继续深入推进社会面清零攻坚行动,分区分级实施社会面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简阳市、金堂县、蒲江县实施如下防控措施。

  (一)按照“应检必检”要求,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每日一检,不漏一人。请市民密切关注本区域发布的核酸检测时间,按照所在街道(镇)、社区(村)通知,分时段有序参加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防护。对漏检人员实施赋码管理。

  (二)区域内高中风险区严格执行相关防控管理规定。高风险区采取封控措施,严格落实“足不出户、上门服务”,中风险区采取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三)区域内高中风险区外的居民原则居家,非本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农村地区严格控制人员出入,外来人员必须报备。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每户居民每两天可安排1人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做好自我防护前提下,单独外出1次就近采买生活物资,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有外出就医和其他特殊需求的居民,经居住地社区同意可以出入小区。

  (四)承担城市基本运行保障、医疗保障和防疫任务的市民,凭电子通行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小区。

  (五)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等公共服务类企业,以及具备闭环生产条件、承担重要生产任务的工业企业外,其余企业继续居家办公。除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生鲜快递、电商配送、餐饮类企业(不提供堂食)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继续暂停营业。控制上岗人员数量,员工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健康监测。

  (六)市民进出各类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公交、地铁运营保持现有频次,巡游出租车、共享单车正常运营。除救护、消防、公安、抢险救援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外,其他从事保供应、保民生、保防疫、应急运输的相关工作车辆凭《成都市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禁止其他车辆上路通行。

  二、近日无社会面新增病例的青白江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大邑县在科学评估本辖区疫情防控形势基础上,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并实施如下防控措施。

  (一)继续做好核酸检测工作,2022年9月9日、9月11日开展2次全员核酸检测,不漏一人。对漏检人员实施赋码管理。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按照规定频次和要求严格做好核酸检测。

  (二)继续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小区内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减少外出活动,严禁跨区域流动,不聚餐、不聚会、不组织集体活动。除保生活、保生产、保防疫等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出本行政区域。餐饮企业不提供堂食。

  (三)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返岗必须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和自我健康监测。市民上下班尽量做到单位—住址“两点一线”。

  (四)不得举办线下会议、培训、演出、展览展销、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三、全市学校、幼儿园暂缓返校,实行在线教育。各类娱乐场所和空间密闭的公共文体场所暂停开放和营业。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等实施封闭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

  四、坚持非必要不离蓉,确需离蓉的须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返)蓉人员在完成“入川即检”后,持始发地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全市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开展社会面清零攻坚行动,继续开展社区管控补漏、流动严控、核酸筛查、流调排查、安全保供、稳链保产、关心关爱行动。各区(市)县、街道(镇)和社区(村)继续做好工作组织,积极回应市民诉求,及时服务保障市民需求。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切实履行防疫义务,对故意隐瞒、不按要求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9月8日0时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