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金牛区购房入学新政

  2024年金牛区购房入学新政

  为贯彻住建部关于房地产“因城施策、精准施策、一城一策相关要求和市住建局鼓励各区(市)县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房地产促消费举措工作部署,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特制订以下措施,

  第一条
购房服务

  金牛区支持各类人才、特殊荣誉称号获得者等在金牛购房置业,主动做好政策解读、项目指引等服务。

  第二条 人才购房支持

  1.金牛人才购房按照金牛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要素支撑激发人才创新创业就业活力的若干措施》(金牛委发〔2023】3号)给予最高8万元的居家生活用品消费礼包。

  2.支持各地人才来金牛区购房置业。对具有国家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特殊荣誉称号的,在金牛区购买新建住宅,单套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每套给予2万元消费补贴券,144平方米及以上的每套给予3万元消费补贴券。

  3.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上述人员纳入团购范围,预售前明确购房优惠。

  第三条 商业、车位销售支持

  1.在金牛区购买新建商业房产面积累计超过300平方米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一次性现金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在金牛区购买新建车位的,按照网签备案成交价格的2%给予消费补贴券。

  第四条 购房就学服务

  1.在新建住宅项目预(现)售前,提供将该片区纳入服务范围的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幼儿园和学校名单。

  2.对完成网签备案的新建住宅购房者,若其适龄子女符合入学条件,可根据当年入园入学情况统筹安排。

  第五条 产权置换支持

  1.支持具备条件的项目纳入全市房屋征收(搬迁)推荐房

  源

  2.对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搬迁)人和“地随房走”项目的原房屋所有权人,在金牛区购买新建住宅的,单套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每套给予3万元消费补贴券,144平方米及以上的每套给予5万元消费补贴券。

  3.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半年内、或将自有住房申请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后半年内,在金牛区购买新建住宅的,每套给予2万元消费补贴券。

  4.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上述人员纳入团购范围,预售前明确购房优惠。

  第六条 企业开发支持

  1.实行建设项目“金帮办”服务制度,对社会投资项目开通绿色审批服务,落实一项目一专员服务机制。

  2.对开工6个月内取得首批次预售许可,且首次正式开盘一周内去化80%以上的项目,按照预售面积给予开发企业或其指定的营销团队最高30万元一次性激励奖励。

  3.对开工12个月内取得整个项目预售许可,并在预售后7个月内实现90%去化,按照预售面积给予开发企业或其指定的营销团队最高100万元一次性激励奖励。

  第七条 优化资金监管

  1.支持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金牛拿地开发项目,在符合土地上市公告条件前提下,经申请,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

  函形式交纳。2.提前指导企业准备预售资金、履约保证金退还材料,在达到条件且资料齐备后,承诺2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相应退款审批。

  第八条 尾盘销售支持

  1.同一宗出让地块销售面积(包括商业、住宅、车位)达85%以上或取得全部预售许可且销售面积(包括商业、住宅、车位)达80%以上的项目认定为金牛尾盘项目,

  2.鼓励国有公司和社会资本购买尾盘项目作为统筹住房。3.支持业主、车位运营商依法依规购买尾盘未出售车位、对一次性购买30个及以上车位的,按照成交价格的3%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第九条 自持经营支持

  1.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自持商业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长租公寓等。

  2.对预(现)售2年及以上剩余未售商业、车位,自愿纳入自持5年以上并经营的开发企业,按照自持年限和自持面积给予最高300万元的经营补贴。

  第十条 附则

  1.本措施中购买同一房源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本措施与我区其他同类型购房支持政策按就高原则享受。

  2.本措施自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 日试行试行期满后按法定程序根据市场情况作进一步修订。

  3.本措施由金牛区住建和交通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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