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各区特殊儿童入学政策汇总2023(更新中)

  成都各区特殊儿童入学政策汇总2023

  2023成都市成华区特殊儿童入学评估

  一、评估对象

  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成华区户籍特需儿童(包括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肢体障碍、言语障碍、孤独症、多动症等)

  二、评估流程

  第一阶段:网上信息登记

  时间:2023年5月8日——19日,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第二阶段:资料审核

  时间:2023年5月22日——5月25日,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残疾证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学校)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第三阶段:专家委员会教育评估

  各登记点资料审核通过后,登记点学校6月1日前提交《2023年成都市成华区适龄残疾儿童登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到区教育局指定邮箱,由成华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教育评估,并出具教育安置建议,主要包括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和送教上门三种安置形式。

  1.评估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9日(具体时间以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电话通知为准)

  2.评估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教育资源中心(成华区东风路北一巷3号附16号)

  3.评估所需资料:

  (1)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两张1寸彩色照片;

  (2)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2份(儿童页+监护人页+户主页);

  (4)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下载打印并填写《2023年成都市成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基本信息表》2份(附件1)

  (5)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医学鉴定(包括疾病诊断书、韦氏智商、适应行为等医院盖章的测试报告等)复印件2份。

  以上复印件收取后不予退还,请家长保留好原件。‍

  咨询电话:028-84441566

  何老师:18980956422

  任老师:18398852133

  三、评估结果

  2023年6月16日,公布入学结果。


  2023新都区特需儿童少年入学转学评估申请

  入学(转介)评估申请对象

  01

  新都区户籍范围内患有听力障碍、智力障碍(包括唐氏综合征、脑瘫、孤独症谱系障碍等)的持残疾证适龄儿童少年。

  02

  幼升小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就读小学需求的残疾儿童。

  03

  小升初:完成小学阶段学习,有需要进行转介评估安置的残疾儿童少年。

  04

  初升职高:年龄在15—18周岁(出生日期: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无慢性和传染性疾病,持有智力障碍、自闭症等残疾人证和九年义务教育完成证,有就读培智职高需求的残疾少年。

  05

  其他需要进行转介的特殊教育需要学生。

  评估流程

  第一阶段:基本信息登记

  登记时间:即日起至4月22日(法定工作日)

  登记方式: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信息登记

  第二阶段:资料审核

  审核时间:5月中旬,以电话通知为准

  审核方式:现场提交审核

  审核地点:新都区和林路26号(新都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新都区特殊教育学校)

  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医学鉴定相关材料(包括疾病诊断书、韦氏智商、适应行为等医院盖章的测试报告等)复印件3份

  (4)填写《新都区残疾儿童少年入(转)学评估申请表》

  (5)学生1寸证件照2张

  以上复印件收取后不予退还,

  请家长保留好原件。

  第三阶段:幼升小教育评估

  资料审核通过后,由新都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申请对象进行教育评估,并出具教育安置建议。

  评估时间:5月起,以电话联系预约时间为准

  评估方式:现场评估

  评估地点:新都区和林路26号(新都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新都区特殊教育学校)

  初升职高评估时间另行通知


  2023年龙泉驿区残疾儿童入学评估

  入学评估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龙泉驿区户籍残疾儿童,以及就读于龙泉驿区的小学六年级残疾儿童。

  具有龙泉驿区户籍,年龄在15-18周岁持有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等残疾人证,有就读培智职业高中班需求的初三应届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有幼升小、小升初需求的随迁残疾儿童、少年。

  评估登记安排:

  即日起至4月30日,在线扫码登记或到龙泉驿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办公点 (成都市龙泉驿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进行登记。评估时间:5月,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评估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特殊教育学校(龙泉驿区红岭路80号)。

  资料准备: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医学评估报告

  登记入口: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请扫码登记


  成都温江区特殊需要儿童入学评估2023

  01

  评估对象

  户籍在温江区范围内,2023年秋季幼升小、小升初及需要进行转衔的特殊需要儿童少年。

  1.幼升小:有就读小学需求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特殊需要儿童;

  2.小升初:完成小学阶段学习,需要升入初中的特殊需要少年;

  3.需要进行转衔的特殊需要儿童少年。

  02

  评估流程

  01

  第一阶段:评估登记

  1.登记时间:即日起至4月30日的每个工作日。

  2.登记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成都市温江区涌泉凤凰街288号)。

  3.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主页、监护人页、孩子个人页);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3)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医学诊断报告原件及复印件(3份);

  (5)学生1寸彩色证件照2张;

  (6)《成都市温江区适龄特殊需要儿童少年入学(转衔)评估登记表(2份);

  (识别下面二维码下载评估登记表)

  第二阶段:教育评估

  1.评估时间:2023年5月,具体时间以成都市温江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电话通知为准。

  2.评估地点:成都市温江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3.评估人员:成都市温江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专家库专家。


  2023年新津区适龄特殊需要学生入学转学评估申请指南

  一、申请对象

  户籍在新津区(或其他符合本区招生条件),有入学或转介需求的适龄特殊需要学生。

  (一)适龄特殊需要学生指持有残疾证的6—15周岁儿童少年。

  (二)入学(转介)指:

  1. 幼升小:有就读小学需求的残疾儿童少年(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

  2. 小升初:完成小学阶段学习,升入初中需要进行评估安置的残疾儿童少年;

  3. 其他有转介需要的学生。

  二、申请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4月30日,工作日 9:00—17:00

  三、申请登记地点

  成都市新津区特殊教育中心(新津区五津街道吴店街86号)

  四、申请登记所需要材料

  1. 提交两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

  2. 查看残疾证原件,提交残疾证复印件3份;

  3. 查看户口簿原件,提交复印件3份;

  4. 医学鉴定相关材料(包括疾病诊断书、韦氏测量、适应行为等医院盖章的报告等)复印件1份。

  以上复印件收取后不予退还,请家长保留好原件。

  五、注意事项

  请相关的残疾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及时前往申请登记,资料审核通过后,新津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对申请对象进行教育评估,并出具教育安置建议与意见。具体评估时间以特教中心电话联系约定的时间为准。


  2023崇州市特殊需要儿童入学评估申请

  01

  入学(转介)评估申请对象

  户籍在崇州市范围内,2023年秋季年龄在6—15周岁,幼升小、小升初的残疾儿童少年及需要进行转介的特殊需要学生(包括听力障碍、肢体障碍、智力障碍、孤独症谱系障碍、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等)。包括:

  1、幼升小:有就读小学需求且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 日)的残疾儿童;

  2、小升初:完成小学阶段学习,需要升入初中的残疾儿童少年;

  3、需要进行转介的学生。

  02

  评估流程

  第一阶段:基本信息登记(即日起至4月14日工作日)

  登记地点:崇州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崇州市崇阳镇文化西街161号)。

  登记需提交的资料:1.两张1寸照片;2.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3.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3份;4.医学鉴定(包括疾病诊断书、韦氏智商、适应行为等医院盖章的测试报告等)复印件3份。

  以上复印件收取后不予退还,请家长保留好原件。

  第二阶段:教育评估安置(5月起)

  资料审核通过后,崇州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对申请对象进行教育评估与安置,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3彭州市特殊需要儿童入学转学评估

  01评估对象

  彭州市户籍适龄特殊需要儿童少年。

  1.幼升小

  2022年8月31日(含)前满6周岁、有小学就读需求的特殊需要儿童(包括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肢体障碍、言语障碍、孤独症、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等特殊需要儿童)。

  2.小升初

  完成小学阶段学习,需要升入初中的特殊需要少年(包括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肢体障碍、言语障碍、孤独症、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等特殊需要少年)。

  3.需要进行转介的特殊需要儿童(少年)(包括听力障碍、视力障碍、智力障碍、肢体障碍、言语障碍、孤独症、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等特殊需要儿童、少年)。

  02评估流程

  1.信息登记(即日起至4月10日,长按二维码进入填写)

  2.资料审核(2023年4-5月,以电话通知为准)

  地点:彭州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育才路627号,彭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内)

  3.审核需提交资料:

  (1)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残疾证或医院诊断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3)1寸证件照2张。

  (4)预防接种免疫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收取后不予退还,请家长保留好原件。‍

  4.教育评估(2023年5月-2023年6月)

  资料审核通过后,彭州市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申请对象进行教育评估,并出具教育评估报告,依据评估报告,提出教育安置建议(随班就读、特校就读或送教上门)。具体评估时间以资源中心电话联系约定的时间为准。

  5.安置通知(6月下旬)

  彭州市教育局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安置建议,结合彭州市特殊教育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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