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津贴2025年最新政策

  2025年最新政策:2025年1月1日起成都个人可领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

  1.享受条件。“两类人员”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已在我市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费,且在我省生育保险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含)。享受生育津贴期间应处于生育保险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2.待遇标准。“两类人员”生育津贴计发基数分别为“两类人员”上年度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计发天数按照我市规定执行。

  “两类人员”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原则上应于我市规定的计发天数结束、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12个月内一次性申领。生育津贴计发标准按照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的参保身份确定,与产假期间工资不重复享受。

  发放方式:

  “两类人员”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

  申领时间:

  原则上应于我市规定的计发天数结束、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12个月内一次性申领。

  推荐阅读:2025成都个人(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参保/报销指南

相关推荐: 离婚登记新规条件+材料2025

  以下规定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离婚登记   第十三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