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未婚证明已经取消。
大家所谓的“单身证明”“未婚证明”是不明出处的民间称谓。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即便如此,早在2015年,民政部就已经下发了相关通知明确,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各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取消消息
2015年9月30日,成都市民政局发布《成都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公告》。通知中表示,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的规定,即日起,成都市各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同时,省民政厅已将民政部文件下发至省内各市(州)。此前,民政部曾表示已经与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等婚姻登记信息的主要使用部门充分协商;证明取消后,如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依据、需要了解核对当事人婚姻登记情况的,可以通过开放信息核对端口、公函往来等多种方式,在部门间直接完成信息核对工作。
政策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6tC4HyWz1qyMilPcccImew